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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09: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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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就依法行政提出“4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行政执法、更加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胡锦涛总书记为何强调“4个更加注重”,深意何在?

  …………………………………………………………………………………………

  胡锦涛就依法行政提出“4个更加注重”

  胡锦涛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之一: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原文摘录: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有利基础上,继续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抓好促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护资源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建设等方面所急需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力求体现规律要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

  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如期完成

  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我们的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但本身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这当中既有一些现行法律需要修改的问题,也有部分配套法规急需制定的问题,还有个别法律尚未出台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各方面的认识不尽一致,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积累经验。总之,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改革开放的新实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对立法工作提出新课题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