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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谁的公园谁的家(2011.03.26)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6日 2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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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绿地上建起商品房

  记者来到叫做“山水霖城”的楼盘时,看到一期工程的两座塔楼已经封顶,二期工程开始动工。在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楼盘卖得很是火爆,一共200套房子,全是高中档的,一梯两户,现在买的差不多了。

  “山水霖城”如此抢手,最大的卖点就来自于以下这组数据:2000多亩的绿地面积,3000多个保护品种,118种珍稀植物,90%的森林覆盖率。而这组非其他任何楼盘可比的数字,原本都属于湖南省森林植物园。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建于1985年,它集科研、旅游、科普教育于一体,被长沙人称作“城市的绿肺”。1992年,它又被林业部命名为天际岭国家森林公园。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副主任蒋利洪告诉记者,1985年建园的时候,该片土地属于公共绿地,是行政无偿划拨的。

  相关部门违规审批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也明文规定,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变更。

  记者在长沙市园林局了解到,森林植物园是在长沙市绿地系统控制范围之内,而且是长沙市很重要的一个结构性的绿地,是绿地一个重要节点,不能随便变更改做它用,如果确实要改变绿化规划使用性质的话,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占用一公顷以上的还要经省建设厅审批。

  为加强对城市绿地的保护,长沙市建立了一个园林局和规划局联合审批机制,规定凡是城市内绿地的使用和变更,必须由两个部门联合审批。园林局不知情,接着记者又找到了长沙市规划局,在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里面明确显示,湖南省森林植物园是公共绿地,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建设。

  《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规定,占用绿地一公顷也就是15亩以上,需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长沙市规划局既没有将这个涉及34亩绿地变更的项目上报省建设厅,也没有按照联合审批的原则与长沙市园林局沟通,就单方面批准了湖南省森林植物园改变土地性质的申请。

  在规划获得批准之后,土地的使用还应当受到国土部门的监管,而长沙市国土局并没有对这块绿地性质的变更提出任何异议,就立即安排了建设用地的拍卖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