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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6日 13: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在各大门户网站,已经有网友质疑日化企业“提前公布涨价”动机不纯。新浪网友“糯米卷卷luciya”表示:“昨天新闻说日化用品涨价,结果今天超市里人山人海,日化企业透露即将涨价,并且连涨10%都说得清清楚楚,这是不是在做广告呢?”
当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是政府的责任,现行法律法规也赋予政府价格监管的职能和手段。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指出,中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提到,经营者不得有八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就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提前发布涨价信息的行为影响市场正常秩序和定价机制,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邱宝昌说。
分析人士指出,在严格控制物价总水平的形势下,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垄断寡头“提前宣布涨价”这一现象高度重视,及早介入,除了对于涨价和涨幅的合理性进行监管之外,也要对其是否涉嫌广告、试探等目的进行调查,并且重罚不法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这些日化企业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价格垄断。如果企业串通涨价,且合计市场份额占二分之一以上,就存在价格垄断嫌疑。
刘俊海表示,企业有定价自由,但不能滥用。尤其是凭借市场垄断地位,滥用定价自由,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中小企业利益。如果涉嫌价格垄断,即便提前公布涨价也不能使其行为合法化。
事实上,日化巨头“操纵价格”在国外已有先例。西班牙政府反垄断机构国家竞争委员会日前宣布,对美国宝洁公司、法国欧莱雅公司、德国汉高集团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处以共计5000万欧元罚款。据该委员会调查,上述企业在20年内结盟操纵价格,阻碍欧洲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早在2008年,包括联合利华、宝洁、高露洁在内的9家欧美日化产品制造商就因涉嫌在法国市场共谋操纵价格而受到调查。据报道,这些公司涉嫌从2004年底开始共享市场份额、价格和分销商等方面的商业信息,并就这些产品在法国的售价达成广泛协议。
据悉,中国一些地方物价部门已关注四家日化企业“提前宣布涨价”一事,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尚未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