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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2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在陈敏薰买官案中,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控贪污,由台北地检署负责没收陈水扁、吴淑珍犯罪所得,日前,吴淑珍存放在胞兄吴景茂人头帐户中的1000万新台币被转进公库,这也是台检方首次没收扁家资产。
陈水扁,吴淑珍被控在陈水扁任内,收受陈敏薰1000万新台币,利用职权向台当局前财政部门负责人林全施压,让陈敏薰接任“台北101”董事长,犯下收贿罪。吴淑珍收下这一千万元后,最终存入胞兄吴景茂设于彰化银行民生分行的人头帐户内。
台北地检署在陈敏薰买官案确定后,申请查扣扁家相关资产,冻结了吴景茂这一帐户。日前台北地检署发函,将吴景茂帐户内的1000万元转入公库,完成扁案的第一笔犯罪所得没收工作。
扁案案情可谓空前绝后,须罚没的金额巨大,据了解,台北地检署未来的工作,还包括没收陈水扁、吴淑珍在龙潭案中被判确定的犯罪所得约3亿新台币,以及2人被并科罚金的3.08亿新台币。
此外,陈水扁涉入的伪证案,24日召开准备庭,庭上,陈水扁否认教唆幕僚作伪证,并要求传唤妻子吴淑珍出庭作证。
2009年9月间台北法院审理扁案后,告发陈水扁涉及伪证案。台检方特侦组侦办后,认为在检方传唤陈水扁幕僚林德训、马永成等人之前,陈水扁就在官邸召开会议,要求林、马二人作伪证,因此于2010年2月间起诉陈水扁。(责任编辑: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