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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21: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邹伟)国务院部署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大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的力度,全力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清缴问题乳粉,及时侦破问题乳粉刑事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0年,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名。
3月22日,公安部公布了2010年十大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青海东垣乳品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0年7月,青海民和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经查,2010年2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代某某(河北鹿源乳业制品厂厂长,另案处理)通过中间商孙某某、周某某,将其藏匿的48吨2008年三聚氰胺超标的问题乳粉和26吨过期乳粉销售给青海东垣乳制品厂,该厂明知该批乳粉有问题仍加工后销往湖南、江苏、江西、浙江等地,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9月2日,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周某某等多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福建南靖制售含瘦肉精猪肉案
2010年12月7日,福建省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线索,破获一起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经查,2010年11月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生猪贩运户)通过黄某某(漳州市南靖县中介人)介绍,以每斤7元的价格向漳州的黄某某(生猪养殖户)等人收购63头生猪。当运输车辆行至福建龙岩时,司机在陈某某的授意下,故意不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生猪检疫,谎称该批生猪是从本地收购的,骗取了动物检疫合格证,直接将这批生猪运往江西。经江西质检部门检测,该批猪肉“瘦肉精”含量严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