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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1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青年报

南阳市风帆·金色世家小区以经适房项目建设,以商品房销售,牵出南阳房管系统腐败窝案。本报记者 刘万永摄
南阳查处经适房腐败窝案
河南省南阳市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建成后却以商品房销售,背后是官商勾结的窝案,南阳市房管局原局长丁玉仓、房管局原党委委员安怀申等4名官员因此被判刑。2月22日,南阳市纪委监察局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了这起窝案。
1999年下半年,安怀申与南阳市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商,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银龙公司合作建设“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在明知该宗地是出让土地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用地条件的情况下,安怀申还是通过南阳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顾宝宾,将“车南小区”申报为经济适用房项目。
2000年8月25日,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批准后,安怀申指使顾宝宾将计划建筑面积改为10万平方米、投资额改成5000万元。
2003年年底,经核算,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较高,安怀申就向房管局局长丁玉仓汇报撤销该经济适用房项目,丁玉仓表示同意。后南阳市房管局和南阳市住房委员会联合发文取消了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由于安怀申对该通知是否发送到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按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补办相关手续的要求没有进行监督和落实,车南小区项目没有补办相关手续,造成国家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损失共680多万元。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在开发风帆小区(车南小区后更名为风帆小区——记者注)项目过程中,安怀申以单位名义借款的形式,侵吞10万元借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安怀申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72.56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其中315.56万元属于索贿,应依法从重处罚;在申报和建设车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过程中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经济损失680多万元,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2010年11月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安怀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的372.56万元及贪污的10万元予以追缴。
此前,同年5月1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顾宝宾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维持一审作出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2009年11月25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雷胜利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3万元,为他人谋利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7月9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南阳市房管局原局长丁玉仓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丁玉仓有期徒刑8年零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一家有房管局背景的“红顶”房地产商,借助一家没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黑户”,先以建经适用房为名套取优惠政策,然后变商品房出售牟取利益。
河南省南阳市风帆·金色世家小区事件,以南阳市房管局原局长丁玉仓等4名官员被判刑落幕。仔细研读4人的判决书,官商勾结的过程完整地呈现在人们眼前,如何斩断伸向经济适用房的黑手成为监督部门必然面对的问题。(记者刘万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