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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2日 10: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创先争优活动中,湖北荆门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以推进干部选任流程管理为主线,以匡正用人风气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促学。筹备召开有市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政工人事科长,市纪委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部领导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全市“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及时下发《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出安排部署。购买1000本“四项监督制度”读本,送发给全市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自学,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带头讲学,在本地本单位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辅导报告,强化对“四项监督制度”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学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荆门日报》、《中国荆门网》、《荆门党建网》刊发一期《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答记者问》,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背景、目的、重点内容和创新举措进行宣传。发表《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评论文章,对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引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知晓的目的。认真检验学习效果。印发1600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对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织部长(政工人事科长)进行一次“四项监督制度”知识自我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采取谈话、问卷、抽查等方式,了解各地各单位正副县级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确保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选人用人。
开展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工作研究和部署。结合《干部任用条例》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各地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各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贯彻《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专项治理活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认真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和市县委书记履行选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配合省委组织部,筹备召开荆门市委 “一报告两评议”会议,组织各县(市、区)开展 “一报告两评议”。起草《关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督促全市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做好 “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开展《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建专班,分组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进行整改。在检查中,对受检单位进行 “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还推行干部工作满意度专项调查,对评议情况和调查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对调查结果较差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积极参与全市“六个一批”活动。在全市“六个一批”选拔工作中,制定监督工作方案,聘请4名公开选拔工作巡查员全程监督,完成试卷的领取、保管、发放、考官封闭以及其它有关工作,严肃考纪考风,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活动的督办检查和宏观指导。督促各地召开一次班子会,研究如何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采取深入各地督办、召开督办会、下发督办通报等形式,跟踪解情况,督促各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批评。
创新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借鉴质量管理理念和ISO9000标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干部选任流程管理。在优化权力配置上取得新进展。科学界定党委、组织部门以及组工干部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权责,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在沙洋县、掇刀区试行调整组织部门干部工作内设机构,将干部考察职能从干部任免机构分离出来,形成新的干部任免、考察、监督机构,由不同的部领导分管,构建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在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流程上取得新突破。研究制定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和《质量标准》,指导试点县区制定流程质量标准和节点控制办法,对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干部选任各道程序明确必须严格遵循的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流程管理,研发覆盖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的流程管理软件系统,进行及时录入和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流程管理的直观性、规范性和可控性。在严肃责任追究上取得新成效。对干部选任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明确相应的责任主体,一旦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严格执行《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恢复市委组织部意见试行办法》,对拟任干部人选按要求征求意见。与市纪委联合制定《市管干部任职前考廉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拟提拔为市管干部的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必须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进行党纪国法和廉政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用程序。与市纪委联合制定《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暂行办法》,对新提拔或者重用的领导干部,在任前公示中将个人有关事项一并公示,接受监督,有效防止和避免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创新群众参与制度。在市、县两级,从党群、执纪执法、经济等部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中聘请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知人识人能力的党员干部,组建专职干部考察员和监督员队伍,专门负责对干部进行考察和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在市直机关开展 “服务对象评科长”活动,选择200名市直部门科长作为评议对象,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在京山县、掇刀区分别开展新提拔干部“定岗、定人、定向”测评工作和新提拔干部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工作,由被测评干部的服务对象打分确定等次,将测评情况作为评定干部的重要依据。逐步扩大干部选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公开制度,探索干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建立党委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有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深化“一把手”监督工作。认真做好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工作。督促各地认真贯彻《中共荆门市委关于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用人权的监督。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相关制度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加强用人权监督的制度体系。坚持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等制度,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市直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本部门本单位人事工作,在讨论干部问题时实行末位发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在监督条件下开展工作的适应性,养成在制度框架内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在公开透明条件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在自我反省中工作和生活的习惯。着力加强任“一把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常态化。完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组织全市所有县、科级干部参加了集中报告工作。
做好举报受理和任前公示工作。进一步畅通干部监督信息渠道。对《中国荆门网》12380举报信箱与《荆门党建网》12380举报信箱进行联接。对各县市区开通12380举报网站或邮箱,建立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举报监督平台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时间进度表。对群众来访来电反映问题的,接待热情,及时反馈。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针对信访中反映的问题,通过认真查阅有关文件,查看干部档案,拿不准的,通过电话、汇报等方式,向上级部门请示,提出处理意见。在提出处理意见后,及时与信访人进行谈话。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影响较大、长期缠访的信访,则通过文字材料向领导作汇报。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工作。干部任前公示工作从党政干部科转到干部监督科以来,已公示拟任职干部60多人,对拟任正县级干部,都在荆门日报、荆门电视台、荆门人民广播电台进行公示。对市政协委员《建议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标明拟任职务》的提案,按要求进行回复,对建议予以采纳。加大查处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尤其是公示期间的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以适当方式向被举报人或所在单位反馈举报查核结果,实名举报的同时向举报人反馈。
(陈万城 姚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