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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2日 03: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来平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行政强拆改为司法强拆,引进了第三方机制,有利于公平、公正保护各方的利益。但他表示从执行层面来说对于基层法院还是一个调整,最高人民法院要出台有关司法解释,要各级法院有操作体系。
刘来平表示,拆迁牵涉到整个国家经济发展,这些年产生的社会矛盾也大。现在由国务院对以前的拆迁管理条例做出改变是法治的进步和治国理念的进步。过去在拆迁中,政府既充当球员同时又充当裁判的角色,容易给人感觉不公平,容易引发矛盾的对抗性,引入司法强拆就是要引入第三方的解决机制。
就目前基层法院是否已经开展这项工作以及存在哪些难点,刘来平表示,“据我所知,目前我们实际的工作还没有开展,但是已开始了前期调研和一些具体操作上的方法的研究。最高人民法院要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来规划这个问题,要让司法拆迁针对现实问题有一个完善的规定,让各级法院有操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