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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2日 03: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北京高院院长池强
今年1月,被称为新版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废止了行政强制拆迁,规定政府强制拆迁必须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强拆。昨天,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部分法院系统的人大代表畅谈此事。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新拆迁条例自今年1月21日实施后,行政强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司法强拆。前日,北京代表团全体会议后,北京高院院长池强表示,目前全市还未受理适用于新拆迁条例的案件,市政府与法制办等部门正在调研新拆迁条例的实施情况。
今年1月21日起实施的新拆迁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新规定有利于加强对基层政府征收补偿活动的制约,有利于减少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矛盾。
新条例实施近2个月来,尚未在北京的司法审判领域被实践。据池强介绍,北京两家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县16家基层法院都尚未接到司法强拆的申请,“一个也没有”。他说,去年北京法院受理的拆迁类案件,无论是“民告官”或“官告民”,占到全部案件的比例都不高。
池强表示,目前北京市正在针对新拆迁条例进行调研,由市委市政府和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
北京团中另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也表示,海淀法院的相关庭室和审判人员也在学习新拆迁条例,她认为,包括法条的具体规定、立法背景、诉讼中可能遇到的情况等都需要充分考虑。
近9成受访者:拆迁现状难改变
截止到昨晚8时,新京报两会专题调查独家合作伙伴凤凰网评论频道调查显示,89.3%的网友表示强制拆迁的内涵未变,目前的拆迁现状难改变。共计5690人参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