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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1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为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申报工作,中国商务部日前公布相关事项暂行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并购的,可以共同或确定一个外国投资者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其中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申请人未经调整并购交易、修改申请文件并经重新审查,不得申请并实施并购交易。 本规定实施期间,公众可于2011年3月5日至4月10日,向商务部提交意见和建议。由商务部对规定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