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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14: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香港特区立法会经过一连两天共11个小时的审议,3号以42票赞成11票反对,三读通过《2010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
根据法例,2012年选出新一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4个界别的各组人数由200人增加至300人,行政长官提名人数则提升到不少于150人。
当天的会议通过新增条文,规定候选人必须在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中,取得600票以上的有效票,才可以当选,否则须进行另一次提名及选举。
香港特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林瑞麟说,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定于2012年3月举行,在新一届政府于2012年7月1日就任之前,有足够时间进行3场选举,不能产生行政长官的几率相当小,当局有信心可以依照法例顺利完成行政长官选举。
(编辑:吕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