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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10: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赵阳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厅级检察员刘宝瑞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宣读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向刘宝瑞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刘宝瑞同志出生于1954年,1980年2月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2010年11月8日,因罹患食道癌医治无效去世,时年56岁。刘宝瑞同志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30年,对法律忠诚执着,对工作恪尽职守,对自己严格要求。他先后参与办理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数十起,审查督办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依法处理了许多重大案件线索,没有出现差错和纰漏,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各1次,2002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在今天的命名表彰大会上,曹建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杨衍银分别向刘宝瑞同志的家属颁发了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证章。
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刘宝瑞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检察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检察官,是最高检机关继喻中升后的又一个先进典型。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刘宝瑞同志坚定信念,忠诚履职,秉公办案的崇高品格。
表彰大会上,杨衍银宣读了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追授刘宝瑞同志“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刘宝瑞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