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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5日 18: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 赵艳红)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在京闭幕,会议表决《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会后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国的死刑罪名比较多,但在死刑的具体运用上、具体执行上,掌握得很严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称,刑法这次减少了13个罪名的死刑,在国内外引起了一些好的反响。但很多分析认为,现在中国仍然是拥有死刑最多的国家,对于这个方面今后法律的制订和修订中会有什么样的进一步考量?第二个问题,也是有关刑法的,我们看到国家公务人员如果叛逃,最高可以判10年,这个规定的出台有什么具体的背景?谢谢!
郎胜表示,减少的这13个死刑罪名,占我国刑法死刑罪名的百分之十九点多,将近五分之一。应该说这次取消的罪名,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从现在我们国家的情况看,我国的死刑罪名比较多,但在死刑的具体运用上、具体执行上,掌握得是很严格的。为了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把死刑核准权归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一个措施实际上也是为了控制死刑。
郎胜表示,这次取消的13个死刑,主要是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当然,我们现在还保留了一批死刑,这些死刑也还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现实社会治安的情况,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还要根据人民的意愿再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