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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5日 13: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借鉴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实施的‘义工’服务形式,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通过实践结出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小白菜志愿服务精神’这一硕果。接下来,硕果需要播撒、精神需要延续,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我们的公务员能够在‘义工’服务中做垂范,那么,我们的社会就完全有希望收获一片志愿服务精神的‘大森林’。”日前,上海市政协委员朱邦贤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建立以公务员群体为主导的义工服务制度,倡导各界人士在休假日做义工,逐步使之成为政府工作人员和全体市民普遍的自觉行动。义工服务能树立“我帮人人,人人帮我”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朱邦贤委员建议,在实际操作上,可以对公务员每年度义工服务的时长、考核管理办法等作出具体或指导性的规定;建立公务员义工服务日,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义工服务列入公务员年终述职和考评,并作为晋级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在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中,添加义工服务数量的达标前置条件。
“公务员的率先垂范能有效鼓励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义工服务,逐渐形成风气。”朱邦贤委员说。(记者 顾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