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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岸开发"钻空子"需依法严控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5日 09: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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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小波说:只要把项目提升到省重点了,就可以进入海防林200米保护区,对海防林保护不是很有利。张琳 摄

保护与开发的矛盾造成“钻空子”现象

  据介绍,全国目前还没有省份出台关于海岸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条例,1996年林业部出台的《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明确了200米内的海防林地不得规划为建设用地,但这只是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无法有效打击各种破坏海防林的行为。而海南省目前对海岸带保护的依据也分散在《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规定中,没有一个完整全面的针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的法律法规。这样就造成了一些管理难题。

  “海南岛海防林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开发中会存在一些矛盾。开发商有一些旅游项目,或者是一些养殖养虾项目,需要靠近海洋,需要亲水。而按照国家的规定,沙滩上要保留200米海防林地不能建设,如果是重点建设区域,大概要保证100米。又想进入海边开发,又要保护的这个矛盾很难以解决。《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规定是只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能够进入海防林,其他的要在200米以外,那么海南省也有一个海防林保护管理条例,同样是200米以内海防林地不能建设,但是省重点项目可以进入。那么,只要把项目提升到省重点了,就可以进入了,对海防林保护就不是很有利。”杨小波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