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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4日 17: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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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委及其各部门党委新闻发言人集体与记者见面,并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联系方式。以此为标志,该省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建立。

  在当天的记者见面会上,部分党委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提问。福建省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彭锦清介绍了该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制度创新情况。他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机关,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将与新闻媒体保持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监督工作。

  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福建省委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委各部门和各设区市市委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2010年12月,该省举办了全省党委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目前,省委、省委各部门、各设区市市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均设立新闻发言人,共计35人。

  据介绍,福建省党委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主要有5项: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党内外介绍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党的建设情况,介绍和说明党委作出的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及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党的代表大会情况,介绍党委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等情况;及时就本地区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观点和立场,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等;及时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发布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

  福建省外宣办负责人表示,今后该省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充实党委新闻发言人,积极推进并逐步完善县级及以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记者 陈晓声 通讯员 陈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