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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1日 1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他们虽然职务不高,但却权力不小,违纪违法手段多样、涉案金额巨大、问题严重、影响恶劣;
这些失去监督的权力,犹如一匹匹脱缰野马,在为少数不法之徒谋取非法利益提供条件的同时,也将他们渐渐拉至腐败的深渊;
这些现象昭示我们,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切切实实的变化。
警惕群众身边的腐败
——四起基层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透视
晋纪
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郝强案,涉案金额约1.5亿元;
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案,涉案金额达5000多万元;
繁峙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穆新成案,涉案金额达1718万余元;
蒲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郝鹏俊案,涉案金额约7.3亿元……
近年来,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及基层执纪执法部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其中,这四起发生在基层的典型案件,涉案人员虽然职务不高,但却权力不小,案件具有手段多样、金额巨大、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等共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