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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11: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民意要求放炮,如果直接规定禁放,
要维护法律尊严很难
沈梦培:五环内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受伤、也容易给老百姓带来财产损失,所以我强烈呼吁禁止在五环内燃放烟花爆竹,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持有这个观点,我也会坚持。
今年两会召开前,我写了北京市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平类第607号建议,题目是《春节期间在北京市五环路内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在建议中提出:为了保证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应该在2011年元旦后,再一次发布通知,春节期间在北京市五环路内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来,北京市政府烟花办的同志告诉我,应该结合北京市当前环境情况,建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我也已经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我的意见。
卫爱民: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还是不提倡直接把限放改成禁放。原因也是两点。首先,我们的政策毕竟还是要考虑民意,大多数群众希望能在过年的时候放点鞭炮,图个喜庆热闹,这样的呼声还是很高;另外,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民意要求放鞭炮,如果直接规定禁放,我们需要拿出多少人力、物力来保证这个法律的执行力?一旦有人违禁,是否能下定决心就按违法来处理?如果做不到执法严格,违法必究,那法律的公信力何在?而目前的现实是就算有人偷偷放鞭炮,也很少被追究处罚,所以很多规定还是要考虑现实基础,这是我认为现在还不能一刀切完全禁放的最重要原因。
王涛(化名,警长,31岁,连续5年都在除夕夜值守):
每年除夕我们都会开巡逻车出去,每辆车上要放两瓶灭火器,确实遇到过放炮把周围半人高的草、小松树给点着的情况,但这样的突发意外不算很多。
我们也接到过举报有人违反限定时间放炮的电话,一般在我们到场劝导后,大家也就散了。大过年的,大家都高高兴兴的,还真没遇到那种特别较劲的。
也许禁止放炮后,我们除夕的工作量会减少点儿,但我个人认为,过年还是有点儿动静为好。这也是我们的传统习惯嘛。
【批注】
2009年央视大火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经做过一个调查,数千人参与,其中36.4%的人表示,春节期间自己所在的地区出现了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尽管如此,只有29.5%的人认为,考虑环境和安全,大城市都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83.5%的人认为,在延续传统与尊重现实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做到既喜庆又安全。在被认为哪些地区一定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公众给出的排序依次为:
燃气公司(97.3%)
加油站(97.1%)
化工厂(95.3%)
文物保护区(90.7%)
军事重地(89.1%)
居民区(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