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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6日 17: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凡进必考"政策不会动摇
记者:公务员考试被称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说明这项考试所体现出来的公开公平公正。但近年来,公务员考试作弊事件接连出现,公务员招考中的不正之风也偶有发生,有人对"公考"提出质疑。今后我们将采取什么措施完善这项制度,使其真正发挥出选拔优秀人才的作用?
杨士秋:考录是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其最显著的特点有两个:一是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这两点已越来越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招录公务员没有考试,还是按原来的老办法,会是一个什么局面和结果。因此,坚持"凡进必考"不能动摇。当然,这个制度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个别地方部门公务员招考中确实还发生过某种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的现象,这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我们会严肃处理。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有的地方在公务员以外的公职人员招考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或者以权谋私的现象,被有些媒体误报为公务员招考。这虽然不属公务员招考,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要通过推进考录基础科研工作、提高考试试题科学性、加强考录面试考官和阅卷专家队伍建设等措施,使考试能更好地体现职位的需要和反映考生的真实水平;另一方面,将通过进一步健全考录政策法规、加强考录管理工作、强化考录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考录规范化建设,千方百计避免出现程序上、管理上的漏洞,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让考生满意、用人单位满意和社会满意的目标。
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
记者:经过近20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已基本建立。请您为我们描述一下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所在。
杨士秋:公务员制度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领导上。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区别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征。
二是体现在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公务员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七类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三是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上。公务员法进一步把公务员划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部分,把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三个类型,把公务员任用划分为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方式,这种统一领导下的分类管理也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
四是体现在公务员的来源上。公务员队伍的入口有考录、调任、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考录制度。
五是体现在公务员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上。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明确了公务员考核、惩戒、离职后的从业限制等,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