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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9日 21: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综合
【核心提示】1994年全国各大城市推出禁放令,可是2004年各大城市又纷纷解除了禁放令,这是法律和民俗的博弈,民俗取得了胜利。而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很多人对于禁放的态度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该不该禁放?如何禁放?又成为热议的话题。因为春节期间由于燃放引发的火灾事故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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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3”火灾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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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3日0时,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住宿人员李某、冯某某等二人,在位于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B座室外南侧停车场西南角处(与B座南墙距离10.8米,与西南角距离16米),燃放两箱烟花,引燃B座11层1109房间南侧室外平台地面塑料草坪,塑料草坪被引燃后,引燃铝塑板结合处可燃胶条、泡沫棒、挤塑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致使建筑外窗破碎,引燃室内可燃物,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每年春节过后,鞭炮都是个热门话题,今年更不例外。
之所以加个“更”字,是因为和往年相比,今年燃放鞭炮造成的损失格外大:兔年刚过20分钟,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即因燃放烟花而起火,最终这座152米高的大厦被烧通了天,损失30亿元;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数字,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新华社报道,除夕零时至大年初一14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2月7日《钱江晚报》报道,浙江淳安发生山林火灾,6人遇难,惹祸的还是鞭炮……
面对同样的事实,不同的人得出不同的结论。有人认为“坚持禁燃烟花爆竹是有道理的”(2月6日南方网),有人则认为,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历史本身就已经赋予了这一习俗以存在的足够正当性。一种惯例,一种习俗,如果它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被人们普遍地遵守,且没有造成显著的伤害,那么,它的存在权利就是无可置疑的。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对共同体的存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若干人或者机构,不论基于任何理由,都不能取消它。任何取消它的企图,要么基于理性的僭越,要么基于权力的僭越,都不具有道德和知识上的正当性”(2月6日《新京报》)。
观点截然对立决定了,在鞭炮燃放问题上,无论是禁还是放,都会遭遇一些人“不合作”。这要求有关部门决策前要充分征询各方意见,对燃放鞭炮利弊得失作出客观评估。笔者拟以《新京报》观点为“靶子”,对其中两个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第一个问题:燃放鞭炮的利弊得失。
《新京报》文章认为,“一种惯例,一种习俗,如果它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被人们普遍地遵守,且没有造成显著的伤害,那么,它的存在权利就是无可置疑的”。
“显著的伤害”是一个主观判断。北京市一年炸死两个人,炸瞎几双眼,在一些人看来或许算不上“显著的伤害”,但如果我们放眼全国,把这些年被炸死的人、被炸瞎的眼睛数量统计一下,恐怕没人还敢说伤害“不显著”。而从之前央视大火到今年沈阳大火,我们已经看到鞭炮燃放造成了怎样的经济损失——在这样的损失面前,如果有人一定坚持认为“伤害不显著”,我也无话可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即使这样的伤害“不显著”,它应该是我们承受的吗?换句话说,我们承受这样的代价,意义何在?
有人会说,燃放鞭炮“保持了风俗,让过年更有气氛”。好了,在鞭炮问题上,有关部门要考量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了让过年有气氛付出诸多代价(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等等),值不值?
还说一句:如果一个事物可以因为存在几百年即被赋予“足够正当性”,那么,当初废除八股文就是不正当的,男人长辫子、女人裹脚似乎也可保留。如此,社会进步的道路将被堵塞。这样的观点,不值一驳。
第二个问题:在鞭炮问题上,该如何对待民意?
百姓有燃放的要求,这是一些地方一直未禁放,一些地方禁了多年又放开的最重要理由。《新京报》文章认为,“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对共同体的存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遗憾的是,它的“推定”,并没有任何根据。广州等地多年一直禁放,但“共同体”并未有分崩离析之势。倒是在那些未禁放的地方,因为对鞭炮的态度不同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已影响到两个阵营的和谐——对一些人来说,鞭炮意味着过年气氛;而对另外一些人(主要是老人、孩子),鞭炮却是一种折磨。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认可燃放鞭炮是一种权利,那么,一些人实现这一权利,是以损害另一部分人为前提的。虽然尚不能由此得出鞭炮必须一律禁放的结论,但这至少提醒我们,在鞭炮燃放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审慎吸纳“民意”,因为这不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而是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部分人必须承受另一部分人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害在多大程度上是正当的。(据《检察日报》)
【新闻回顾】
2011年2月3日凌晨0点13分,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B座公寓楼发生火灾。
记者在起火酒店的马路对面看到,身边已经停满消防车和警车。
2月3日0点13分,被称为东北第一高的首家白金五星级酒店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突然发生了火灾。今天5点30分,沈阳市召开了紧急的一个发布会,宣布造成火灾的原因是燃放礼花不慎引起的酒店外壁大面积的燃烧。
据了解,酒店投资近30亿元,是沈阳的一个地标式建筑。该建筑由三个塔楼构成,主楼A座顶尖的高度是219米,B座和C座顶尖高度是152米,内部设有5星级酒店、5A级写字楼等服务功能。
(责任编辑:蒋琪 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