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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1日 1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新闻):倍受关注的浙江省乐清市寨桥村前村主任钱云会车祸案,今天上午8点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午一点多,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庭一审宣判肇事司机费良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2月25号上午,被告人费良玉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车牌号为皖K5b323的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从乐清虹桥村镇湾底村开往临港开发区围垦工地,当天9点45分左右,车辆途径虹南大道蒲岐镇寨桥村路段时,将行人钱云会撞倒,导致其当场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费良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超载车辆,并引发重大事故致人死亡,而且事后逃逸,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视频编辑:张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