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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检察院:天价过路费案检方如有错将追究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9日 02: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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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18日向记者表示,此案在侦查和审查阶段存在三方面瑕疵。

  一、当时怀疑存在共同犯罪,但是没有进一步查清。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称,此案早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就已存在诸多疑点。

  此前,该案被告人时建锋一直坚称是自己一个人作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也注意到了可能有其他人参与犯罪,并正式向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出了补充侦查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没有取得进展。

  二、关于368万多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数额,没有分门别类计算清楚,给公众造成了误导。武方晓说,检察机关应该把这368万多元中的正常通行费用和带有惩罚性的费用分别列出来。

  三、对案件中曾经出现的一个名叫“李金良”的人的身份没有查清,这个人曾经以军官身份向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出示了军营建设需要运送沙石请求协助的系列文件。武方晓说,当时检察机关应该监督侦查部门继续查下去。

  平顶山市检察院宣教处处长武方晓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确有瑕疵,检察机关也要从中吸取教训。该院常务副检察长许晓伟也介绍说,该院检察长刘新年正在河南省开“两会”,1月16日晚赶回平顶山,连夜召开了检委会,决定对该案撤回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武方晓还补充介绍说,为了避免方向上的偏差,该院补充了力量,组成由公诉处处长常辉领衔,原审公诉人参加的团队,前期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

  平顶山市检察院宣教处处长武方晓介绍称,该案目前最重要的是查清事实真相,如果最后经法院判决后,检方相关人员确有错误,该院也会予以追究。

  综合新华社电、《南方都市报》

  (本文来源:山东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