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视频 >

[视频]中国工信部互联网监管新政 违规弹出窗口最高罚10万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5日 13: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进入[中国新闻]>>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昨天在官方网站公示《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这个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服务实施不兼容将被定性为不正当竞争;办法要求互联网经营者在弹出广告或其他窗口时,应提供关闭或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而且不得再次弹出相同内容窗口。

  该办法意见稿对“弹出窗口”做出了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弹出广告或其他信息窗口时,应向用户提供关闭或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用户关闭或退出窗口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再次弹出相同内容的窗口,干扰用户正常使用。违反弹出窗口等其他规定的企业,责令改正,并向用户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不改正且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也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中,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不兼容,干扰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的运行等,均被定义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企业,暂行办法明确将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中国工信部公布的这一暂行办法,正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14日。

视频编辑:尚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