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8日 15: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1月8日电(记者曹健)中国四大沙尘暴源区之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就禁牧封育正式立法,以更好地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7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
实际上,宁夏实施禁牧封育政策已有7年多,但一直没有将此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帼文介绍说,宁夏地处西北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过去由于放牧、乱采滥挖乱垦现象屡禁不止,导致部分地区草原退化、沙化严重。为此,自2003年开始,宁夏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并实行了全区范围内禁牧封育,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此次立法明确界定了禁牧封育的概念,规定禁牧封育是指为保护生态植被,在一定时期内对划定的草原和林地等区域围封培育并禁止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的管护措施。
《条例》还明确了禁牧封育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牧封育和舍饲养殖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赋予乡(镇)人民政府一定的行政处罚权。
“牧民不再放牧,收入损失如何补偿?此项立法的亮点之一就是明确了补偿和奖励机制。”张帼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