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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剑指烟草专卖局双重身份 建议设国家控烟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21: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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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调控:

  以税控烟效果甚微因“目的不纯” 处罚力度需加大

  控烟专家普遍认为,目前“以税控烟”政策既能控烟又能增加政府税收,且控烟也不会危害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

  鉴于烟草行业危害公众健康的特殊性,各国政府普遍通过对烟草制品征税来实现“寓禁于征”的调控意图。我国的甲类卷烟税率在2009年5月调整时上升到56%,乙类卷烟税率也提高至 36%。

  然而税率的上调并未带来烟草零售价格的上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研究员石坚上月指出,烟草税价未实现联动的原因在于增加的烟税“被烟草行业内部消化了”。在调税后,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各烟草公司保持批发价格的稳定,在批发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实际零售价格基本没有发生变化。

  “以税控烟的效果甚微源于调税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从控烟的目的出发。”中国控烟协会副秘书长张静对记者分析,中国最需要调价的是中低档次的烟草制品,高档烟的消费者并不在乎几块钱的价格上涨,而目前的情形却是销量最大的低档烟价格仍十分低廉,这无疑会吸引对价格敏感的青少年加入到吸烟人群中来。

  马力则建议推动建立价税联动机制,其核心诉求为降低公众对于烟草的消费需求,达到减少生产并增加税收的目的。

  同样作为经济手段,加大对违规吸烟者的处罚力度也被视为促进无烟社会形成的有效方式。我国港台地区因严罚公共场所吸烟者而收到良好效果。依据修订后的《吸烟(公众卫生)条例》规定,禁烟场所吸烟的香港市民将被罚款1500港元,如果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被动吸二手烟,工作人员还可以起诉老板;台湾在实施新“烟害防制法”一年后已开出近万份罚单,相形之下,据媒体披露,深圳等地在控烟条例实施后却未开出一张罚单,执行力度受到质疑。

  改革前景:

  专家剑指烟草专卖局双重身份 提议另立控烟局

  管理烟草生产的部门不应承担烟草控制的职能,应在国家发改委下设立国家控烟局。

  “控烟在国外通常被看作是吸烟者与不吸烟者的博弈问题,而在中国,其核心是减少烟草需求与增加烟草供应之间的矛盾。” 马力表示,再往深了说,其实又是“人民健康权与企业利益对立”的问题。

  6000亿,是我国烟草行业2010年的税利总额,比2005年翻了一番。而我国的卷烟产量在2009年达到了22901.5亿支,销量达22887.5亿支,比2000年增长了四成。《控烟与中国未来》指出,烟草业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健康危害型产业,需要在限制中主动转型,在转型中进一步限制,对烟草业垄断利润进行严格、透明的政府管制。

  由于烟草税收可为部分地方政府带来可观的税收,限制烟草业发展已受到强大的阻力。更由于烟草业本身也涉及庞大的就业人员,控烟会否造成大量靠烟草吃饭的人员失业就成为烟草行业政策调整前必须考虑清楚的问题。

  马力对此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她认为,政府可将提高中低档烟税率所得到的财政收入,补贴给烟草业的下岗职工、烟农,促进他们实现再就业。《控烟与中国未来》提供的数字表明,过去十年间我国烟草业从业人员已下降10万人左右,很多劳动力已经逐渐转移到其他行业,“这可以为未来烟草专卖制定合理和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提供证据支持。”

  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受工信部管理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作为中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其政企合一的矛盾角色已受到控烟专家的质疑。胡鞍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家之所以提议在国家发改委下设“国家控烟局”,旨在实现政企分开,防止行政机构被经济利益所捕获;新设立的“国家控烟局”应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社会的监督,监督烟草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控烟过程。(记者 贾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