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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0日 10: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青海频道
中共青海省尖扎县委书记
尖扎县作为一个农牧兼有、以农为主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面前,脱贫致富的任务甚为艰巨。实现小康目标重点、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牧民增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此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近年来尖扎县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抓农民增收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教育和引导农民,并创造条件促使其积极地参与特色农牧业经济建设、扶贫开发、优势资源开发、重点工程、小城镇建设等“五大”工作重点和这之外的其他工作增加农牧业和非农牧业收入,取得明显成效。
在结构调整中抓增收。一是按照调出优质、调出规模、调出特色、调出效益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在浅脑山区重点发展青稞、胡麻、蚕豆、马铃薯、杂交油料、花椒、中藏药材等具有高原冷凉气候的避灾农业,同时积极推行实施“退耕还林”、“蔬菜上山”、“以经带粮”、“舍饲圈养畜牧业”战略。牧区重点加强畜棚建设,引进欧拉羊、小尾寒羊等优良种畜,优化畜群畜种结构。2003年全县农牧业增加值6764万元,农牧业人口人均可达1589元,比上年增收120元。二是在川水地区抓冬小麦良种基地和设施农业,并伴之扩大复种指数,发展农区畜牧业。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县共建成温室大棚376座、 畜棚366座、牛羊育肥规模已达到13.2万头(只),川水地每年种植优质冬小麦1万亩,初步形成沿黄冬春优质小麦倒茬种植、康杨大田无公害辣椒、昂拉复种蔬菜、温棚反季节蔬菜、浅山脱毒马铃薯种植、沿黄杂果种植、黄河库区水产养殖、牛羊育肥等一批结构调整新亮点。通过发展精细农业,增加农业的科技含量、资本含量及劳动密集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业,随着这些结构调整亮点的显现,农牧民收入也正逐年提高。
在扶贫开发中抓增收。紧紧抓住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机遇,2003年启动实施8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规划,共落实发放扶贫信贷资金2000万元,重点扶持种养业和第三产业,使这些资金、项目到村、到户发挥实际效益,当年有531户2923人实现脱贫。同时,实施了一批国债、以工代赈、财政科技扶贫等项目,涵盖到贫困乡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2004年我们在继续做好8个贫困村扶贫工作的同时,启动实施6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项目。2004年,扶贫信贷资金截至目前已发放达100万元,落实各类扶贫资金131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
在旅游开发中抓增收。紧紧抓住我县旅游资源丰富集中的特色,围绕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坎布拉旅游和宗教文化、民俗风情游,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搞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创办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渡假村”、“农家乐”等农家旅游服务项目和培训农村妇女做刺绣等民间手工艺品加工。目前全县参与旅游业的农民达300余人,年人均创收2.3万元。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刺激旅游开发中人、物的流动,繁活旅游消费市场,增加群众参与旅游业收入。
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抓增收。面向开工建设的全县道路、电站、自来水、小城镇等县内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一方面鼓励群众发展精细菜种植和肉食畜禽的养殖,形成工程建设周边的农产品贸易来服务工程增加收入,另一方面组织青壮年劳力直接参与工程建设,既转变观念,掌握了一些劳动技能,又能增加收入。2003年共输出劳务15274人(次),劳务收入达1547万元。今年截止到目前,已输出劳务12172人,收入达791.2万元。
在小城镇建设中抓增收。按照沿黄城镇经济带为目标的“三点一线”小城镇战略,积极推进城镇户藉、用地、住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牧民到城镇居住、务工经商,支持农牧民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二、三产业,参与城镇建设,增加个人收入。截止到2003年底,城镇居民达到7806人,比2002年增加163人,县城商业街便是转移农牧民群众的亮点,其共转移200户。就全县农牧户转移城镇现状看,除一部分群众直接转移到城镇外,还有一部分农牧户在城镇和农牧区之间游居,一手耕种务农,一手在城镇从事三产,这一群体占全县总农牧户的2.7%。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县劳务输出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县域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积存。我县人多地少,农民人均耕地不足2亩,严重影响着农牧民收入的增长,抑制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二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缺乏一技之长,观念陈旧,大多不肯走出家门,务工意识淡薄,宁愿在家守穷,不肯出门挣钱,穷守日子现象严重。县域剩余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比重高达90%,文盲半文盲比重大。剩余劳动力基本上均未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劳动者素质不适合劳务市场已成为劳务输出的最大障碍。三是全县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低,自然农业为主业的传统经济依然是农牧民收入的主业,加之农产品价格不高,靠农收入 增长缓慢。二、三产业和城镇的接纳能力弱小,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力的转移。四是劳动力市场发育滞缓,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政府在组织劳动力对外输出方面工作措施滞后,未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劳动供求信息不畅,缺乏合理引导。五是城市经济发展慢,缺乏大的龙头企业,没能形成农加贸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的产业链,再加上劳动僵化的思想意识观念,致使就业渠道不宽,造成了大量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和农牧区经济的落后与贫困。
三、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和主要途径
近年来,尖扎县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得到有序转移,农牧民在转移中的增收逐年增加。但是,就全县整体转移工作而言,存在着如前所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全面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牧民增收工作。
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全力实施好“阳光工程”。实施“阳光工程”必须抓住两个关键,把握三个环节。两个关键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县乡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二是落实培训项目。以组织省、州、县扶贫联点单位,共同寻找适合农民培训的项目。以上两方面措施到位后,在实施中把握三个环节。环节一是以乡为单位,摸清全县各村社劳动力底数,登记造册让所有群众都知道“阳光工程”的内容、目的。环节二是村干部要认识到位,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和劳动力本人工作,动员每户劳力都参加培训,掌握一点技能。环节三是把握好培训劳动力和用工市场环节。依据提前联系、掌握的岗位需求,分门别类培训,力争更多的受训人员就业上岗,当年有收入。
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尽快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及转移就业预测网络,动态掌握县域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分布、年龄结构、技能状况、求职意向等情况。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抓紧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务工管理机制,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康、规范、有序地进行。
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教育制度。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但还称不上是人力资本。这种状况如不改变,势必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进程。结合正在开展的“阳光工程”,整合各方面有关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资源,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改革农村教育体制,在普及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积极推广适用技术教育。同时应根据各地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及农业现代化要求,有效地对农村劳动力分层次、分专业、分类型的一体化培训,综合提高他们的素质技术,给更多的人创造就业条件。
完善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政府牵头,组织专门队伍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及时掌握劳动力输入地就业信息,做好输出地与输入地的供需对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就业实用型人才对接,为农民外出打工就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减少农民外出盲目性。同时,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信息渠道。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教育农民转变择业观念,建立适合农民就业的教育新体系,努力掌握本地区劳动力知识需求信息、企业用工技术信息。对有意愿转移到其他行业去的农村劳动力组织起来,参加一段时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他们参与市场竞争、对口就业创造条件。
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向富裕,不加大财力投入是无法实现的。要改革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项目、农民的劳务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应持续较大幅度地增加国家对“三农”的投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真正做到农民负担不反弹。要尽早在农村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坚决杜绝农村适龄儿童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现象。要设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教育基金,专门用于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培训,确保农村劳动力都得到及时的培训和提高,这是农村摆脱贫困以及劳动力转移的最基础条件。
积极寻找和启动小城镇发展经济的增长点。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的关键是发展经济。首先要鼓励富裕起来的农牧民进城兴办各种企业,特别是发展那些劳动密集程度高、同农业联系紧密的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为城乡居民提供各种服务的第三产业。其次要搞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的农牧民进城。这不仅可以改善小城镇生活环境,增加吸引力,而且通过道路交通、供电网络、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直接创造大量就业岗位,也有利于启动农村市场。 三是大力发展乡镇涉农龙头企业和农村第三产业,让企业与种养植户结成利益联合体,从而与外界市场相接轨,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让中小企业群体真正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渠道。
(责任编辑:杜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