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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7日 0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陈水扁夫妇在龙潭案、前101董座陈敏熏人事案中分别遭判刑11年、8年,陈水扁已经入监服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6号裁定,陈水扁的刑期合并执行17年半,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400万元。而吴淑珍的部分,台湾高检署6号下午也做出裁定,吴淑珍需要服刑,服刑地点为台中培德医院。
由于身体状况特殊,吴淑珍何时发监,如何服刑,一直充满争议,6号下午,台湾高检署召集相关单位开会研究,终于做出决定:为了社会公平正义,吴淑珍需要入监服刑。
吴淑珍的服刑地点确定在台中培德医院,不过目前,具体发监时间以及合并执行的刑期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提到吴淑珍入监,陈水扁女儿陈幸妤5号先是表示坚决反对,称,如果吴淑珍在监狱里出现意外,不排除会控当局“过失杀人”。一天之后态度软化,表示只要经过专业评估,吴淑珍的身体可以入监服刑,她们不会抗拒。
对于陈幸妤的说法,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表示,不对假设的情况作回应。
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吴敦义则表示,吴淑珍是否入狱,应由执法机关审度实际状况,依据法律并兼顾人情义理处理,他不能随意干预。
(编辑:乔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