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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香港富豪“借腹产子” 警方展开调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14: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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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左)10月底高调宣布,其长子李家杰(右)诞下三名男婴,但其后被质疑是否找代母生子,引起关注并交由警方跟进。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代孕”争端大 内地立法未明确禁止

  中国网络电视台综合消息:香港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47岁单身长子李家杰,疑在美国透过代母产下3胞胎男婴。香港特区政府官员透露,已经就一宗港人透过代母产子个案,转交由警方跟进,怀疑触犯《人类生殖科技条例》。

  据香港媒体2日报导,恒基地产方面认为3胞胎母亲的资料是私隐,即使警方调查也有权不披露。

  食物及卫生局长周一岳1日在立法会回应议员提问时表示,有关个别怀疑有代母安排的个案,正交由警方考虑是否需要进行调查,或者执法。

  香港警方正式介入调查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之长子李家杰诞下三胞胎一事,是否因为安排代母产子而触犯香港法例。香港食物及卫生局长周一岳1日先在立法会以不点名形式,透露港府已将一宗代母产子个案转交警方跟进。据了解,负责执行相关法例的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日前曾就这个个案召开会议讨论。恒地发言人表示,对事件“不作回应”。

  周一岳1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议员有关一名香港居民在美国透过代母产下3名婴儿、并带3名婴儿返港的提问时表示,“有关个别怀疑安排代母产子的个案,已交由警方考虑是否需要进行调查及执法。考虑到个案将来可能会导致调查执法及进一步法律程序,故不会公开评论个案内容及有否涉嫌违反法例”。

  周一岳说,《人类生殖科技条例》(下称生殖科技条例)明文禁止“任何人为条文中所列明的与代母安排相关的事项而作出或接受付款,无论作出或接受付款的地方是香港或其它地方,均属违法”。

  他强调,“当年制定该条文的草拟纪录显示……条文在条例草案恢复二读时曾经修订,加入‘在香港或其它地方’的字眼,以阐明即使付款的地方在香港以外地方,都受香港法例规管”。但因为每一个案的内容和性质有别,故不能就条文的执行情况一概而论,但每宗个案都需要有证据及由律政司审核,如果违法,当局会检控。

  据悉,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近日召开会议时,特别讨论李家杰怀疑找代母生子事件,其后管理局向警方提交数百页报章、杂志及娱乐周刊有关李家杰“一索三男”的剪报,表示根据传媒报道,怀疑有人触犯生殖科技条例,希望警方跟进了解。

  香港警方证实,已经收到一宗怀疑代母安排的个案转介,现阶段不作评论。

  据香港媒体引述知情人士表示,警方虽然已接手跟进调查,但案件既无受害人报案,亦未有人公开亲口承认找代母产子,难以找证人顶证。

  根据香港《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17条,任何人为条文中所列明的与代母安排相关的事项而作出或接受付款,无论作出或接受付款的地方是香港或其他地方,均属违法,初犯可被监禁6个月和罚2.5万港元,再犯可被囚2年及罚款10万港元。

  根据当局的纪录,过往并无根据《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17条提出检控的案件。

  消息指,因生殖科技条例于2000年通过至今,香港一直没有代母案例,警方也未调查过类似个案,虽然已经接手,但现阶段仍要向其它有关部门了解,才决定如何跟进,不排除会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一般而言,案件应交由警方刑事总部处理,但由哪个部门负责,至今仍未落实。

  消息强调,“案中事主并没有亲口讲过3名儿子是代母所生,若是女朋友所生,但拒绝透露其它内容,警方好难追查,也好被动”。

  资深大律师表示,生殖科技条例虽可规管香港以外的代母行为,但在举证上有一定困难。

  今年10月26日,恒地发出声明公布,“李兆基博士之长子李家杰先生弄璋之喜,连中三元,李博士欣获三名男孙,喜出望外”。3天后,李家杰发出声明表示,“留意到近日各界人士有关本人三名初生婴孩之报道及相关评论……向各位表示衷心谢意……希望各界朋友给我和三名初生孩童留下一片私人生活空间,让本人平平安安地养育下一代,家杰不胜感激”。 (中新网)

(编辑:安梦莹 吕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