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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7日 13: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台湾特侦组在侦办陈水扁洗钱,以及二次金改案中,曾将陈水扁家人以及三大金控与此相关的21人,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而台北地方法院5号却在一审中宣判:相关21人通通获判无罪。对于这样的结果,外界一片哗然。
台湾特侦组去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起诉扁珍贪污;国泰世华副董事长蔡镇宇、元大马家,以及扁家子女均被检方依洗钱罪起诉。
5号,台北地方法院对包括扁家人在内的所有21位被告作出无罪判决
唯一到庭聆听宣判的被告只有陈水扁,在听到自己获判无罪时露出微笑,并对审判长频频点头致意。
作出无罪宣判的审判长周占春, 2年前就曾两度无保释放陈水扁。邱毅曾指周占春在2000年和2004年陈水扁选举期间,就公开替陈水扁拉票。周占春此次宣判更被外界形容为陈水扁的“暗桩”。
二次金改案其实分成贪污和洗钱两部分,法官称:翻遍台湾律条,无法认定金融机构合并,与陈水扁的职权有关,加上遭起诉的金融高层给款以及扁珍收款,主观上都没有贿赂的意思,所以认定没有贪污。至于洗钱指控,法官认为扁家在国泰世华保管室里的现金,无法证明是不法所得。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等收到判决书后,再研究是否上诉;而曾参与二次金改侦审过程的检察官认为,判决书全采被告说法,几乎跟陈水扁的答辩状一样。
另一名检察官认为,开庭期间,从没讨论过金控并购与职权的关系,却在判决书里用20几页论述。法官对于陈水扁职权的认知过度窄化,与社会和民众认知落差过大。有检察官则大叹:“欲判无罪,何患无辞!”
目前陈水扁的律师团已经提出抗告,希望能够尽快释放陈水扁。陈水扁办公室5号也发布新闻稿表示,11月9号晚7点,将举行「挺扁晚会」,要求法院立即停止羁押陈水扁。
而检方人士则担心:扁家与金改案有关的新台币5.7亿元,当前仍被瑞士冻结,扁家至今没有汇回台湾的动作。若全案无罪定谳,届时瑞士可解冻将款还扁家自由运用。
邱毅则担心判决会产生骨牌效应,他推测扁被判处20年徒刑的“公务机要费”等案,到了台湾所谓“高等法院”也可能会发回更审,最后陈水扁就被愈判愈轻,到最后坐拥上百亿,但却无罪一身轻,获释回家逍遥。(编辑:杜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