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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09: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10月31号上午,湖南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少女跳楼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经湖南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4号,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采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与被害人邱某某、侯某某发生性关系,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5名被告人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邱某某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
据此,湖南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五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44元。
(编辑:安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