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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贾玥 常红 杨成)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月25日至28日在京举行。备受关注的车船税法草案今日初审。针对机动车辆数量庞大,税源分散,仅靠税务机关自身力量征管难度较大的问题,草案拟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船税的征收给予适当协助,以提高征收效果,防止税源流失。
草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草案还对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地点和纳税时间等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