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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9日 23: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国十条》出台已经将近半年了,马上又要迎来“金九银十”的售房旺季,接下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何去何从呢?人们从今天的《新闻联播》中似乎可以找出答案。
(播放短片)新闻联播片段
主持人:
这是国务院相关的部委为了落实国务院的10号文件这些政策的一个汇总,从这个政策汇总里面你分析出什么样的特点来了没有?
白岩松(评论员):
其实我们是和观众朋友一样,在两个小时之前的《新闻联播》中段的时候知道了可以叫房地产调控的又一番新政。因此通过这两个多小时的琢磨和观察,似乎可以得出两个观察的方式,或者说一种结论。第一种,这是一个更精确制导的,几乎不留缝隙的房地产调控新政。
主持人:
为什么这么说?
白岩松: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看似仅仅短短才5条,从新闻的角度并不长,但是针对了中央政府的职责、地方政府的改变、商业银行的谨慎、然后房地产商的约束、投机者更高的门槛、消费者消费住房观念的改变,甚至连房产的经济机构的相关的一些违规的东西,都被列入其中,你几乎再看不到缝隙了。因此这是一个精确制导的更严厉的调控政策。
第二种解读的方式是,这5条里头包含着鼓励和禁止的两部分。比如说鼓励什么呢?像类似中小套型,还有中低价位,还有租赁性住房、经济保障房等等,它的不管是土地,还包括房产的供应,都采用了更宽松的,像贷款、政策方方面面的支持,这属于鼓励性的。但是在整个这5条里,这个占的比例并不是很大,但是态度很坚决,更多的是禁止。包括第三套的房贷,包括各地要出台细则,针对购买更多套数等等。所以看似很短,但是精确制导。
【相关措施】
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相关评论】
国务院有关部委这次出台了一揽子房地产调控的新措施,和之前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相比,会有两个新的特点,在前一阶段调控的基础之上,明显加大了力度和政策针对性。在原来调控的主要方向上普遍加强了力度,住房的信贷政策、相关的税收政策,住房供给方面以及房地产市场交易环节检查的力度等等都有了明显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