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图文 >

许安标:本次代表法修改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作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8日 13: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闫妍)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法修改的意见”网络访谈今天上午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先生,向广大网友介绍了代表法修改的有关情况。

  访谈中,他谈到,这次修改代表法,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方面,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方面作出了不少新的规定,同时对过去一些条文做了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帮助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该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证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强化代表履职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草案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有计划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帮助代表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必要的法律和专业的知识”。三是,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会议期间工作的基础,对执行好代表职务十分重要。草案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拓宽了渠道,进一步加强代表闭会期间的视察和调研工作。四是,加强代表履职的物质保障和组织服务保障。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我相信通过上面一系列规定,对于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是起积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