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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统计局:新房价统计方案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18: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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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据统计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努力规范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不断改进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公开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0年9月25-30日,统计局在公告中公布的电子邮箱为:info@gj.stats.cn,通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服务业价格处收。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统计局改革房价统计法 开发商不再自行上报房价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在70个大中城市范围内,按月调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用于计算价格指数,替代了原来由各开发企业自行上报房价的统计方法。

    此次调查方案中与以往的统计方法最大的不同是,不再采用原来由开发企业自行上报房价的统计方法。这将有助于数据的真实和客观。

统计局就房价统计方案征意见 详解价格指数公式

  方案指出,调查的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以及其他35个选中城市。调查范围为70个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新房的调查内容主要为新建住宅交易的网签数据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等。

  二手住宅的调查内容主要为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

  另外,对于各项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方案给出了详细的计算步骤以及计算公式,包括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都有详细的介绍。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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