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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0日 2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欢迎收看《新闻1+1》,今天我们来关注拆迁,与此相关是两件事情。首先是南京最近出台了一个拆迁问责的新规,另外一个就是江西宜黄的暴力拆迁。首先我们还是从南京开始。
【事件回顾】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强拆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当事人是因为与当地政府拆迁条件没有达成的情况下,在数十名公安和城管以及县级主管官员上门“做工作”期间,情绪失控自焚。在场的官员警察等人无一施救,甚至家属想去救人还被阻止,事后还危胁家属不许上访以及向媒体透露此事。
【媒体关注】
近日,一场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恶性拆迁事件刺痛着人们的神经。
目前,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介入此事。抚州市委17日也对事件中8名相关责任干部作出了处理决定。据悉,这是国务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后,第一起集中问责地方相关干部的拆迁事件。
有关专家表示,这起事件中一批官员受到处理,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给类似的拆迁事件敲响了警钟。
如何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从根本而言,还需尽快在法治轨道上,理顺拆迁各方利益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和治理机制
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有了最新进展。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
在“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这一处理结果让人看到了决心。然而,此前一天发生的“围堵”事件,依旧让人无法释然。9月16日,自焚事件伤者的两个女儿上访,却被当地组织的数十位干部围堵在南昌机场,最后不得不躲进女厕所,用手机向媒体求救。
当女厕充当起公民讨要说法的最后屏障,我们既惊讶于一些地方干部法制观念的淡薄及其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视,也不禁感叹当地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倘若在“9·10”事件之前,也能如此“给力”防范自焚,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