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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3日 17: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
校车是学生家庭幸福、健康的生命线,校车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更关系到千家万户。时值学生开学之时,大量学生乘坐校车返校,为了方便,一些学校将绝大多数学生塞进校车,以解决运力不足,于是“校车超载”成了校方化解学生出行难的秘方。开学首日交警就查处泰州、东莞、福州、黄江、宜春等多地的学校校车超载。
前不久,国家出台了小学生校车必须安装“黑匣子”、每座配备安全带,公交车、中巴车等普通客车不得作为小学生校车等刚性规定,更是明文规定校车严禁超载。然而在现实的语境中,这些规定只是仅仅停留在写在纸上、喊在嘴上,保障校车安全,维护儿童权利的规定成了一道虚无的“摆设”,校车安全治理在总体上仍处于困难境地。
原因何在?笔者以为,这与相关执法部门执行缺乏长效性有很大关联,鲜不见,在现实中执法部门执行起规定来常常是“运动式”的执法,而这种“运动式”的执法于校车安全综合治理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深沉次的原因是我国校车制度缺乏,校车体系建设落后,长期游离于政府公共服务的目标之外。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校车超载”这一现象,就必须要厘清责任、细化监管。一方面,应完善立法,加大对校车的资金投入,还原校车的公益属性,将规范的校车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交警部门、财政部门、市政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应担负起校车的监管责任。
正如中国青年报所指出的:“当人们眼中的校车不再是单纯的运营车辆,而是承载着千万家庭幸福和孩子未来的特殊载体的时候,我们的校车才能真正让家长放心、给孩子安全。” 周显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