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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2日 2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关注《海峡两岸》。日前,台湾6名民意代表因涉嫌非法收受中药商的政治献金,被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处重刑。再加上一审当中,已经被判刑的2名民意代表,因此,共有8名民意代表卷入中药商行贿案中。那么,到底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民意代表背后的官商勾结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内幕?我们通过卫星连线的方式,邀请台湾的两位嘉宾共同分析。一位是台北大学教授郑又平先生,一位是台湾时事评论员钮则勋先生。欢迎二位。
钮则勋:各位大家好。
郑又平:主持人好,各位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二位好,首先我们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相关背景情况。
近日,台湾高等法院对中药商行贿民意代表案进行了二审宣判,8位民意代表因受贿罪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有6位是卸任民意代表,另有2位是现任民意代表。1996年,台湾立法机构修改“药事法”,中药商为争取自己的利益,以3900万元新台币赞助金的名义送钱给8位民意代表,期望他们推动法案过关,结果他们都因受贿罪成了被告。
对于判决结果,有的被判刑的民意代表表示不服,他们认为自己接受的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献金,并不是贿赂款。但是法院认为他们和中药商之间已经形成有利用价值的对价关系,而且受赠的金额超出政治献金范畴。有评论认为,政治献金和贿赂之间仍有灰色地带,应该严加管控。
主持人:通过刚才短片,我们看到这个案子似乎是为了让中药师取得调剂权的法案在立法机构顺利通过,一些中药商以政治献金方式,争取民意代表支持。那么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是什么样的?这里面到底有什么样的利益纠纷?郑教授。
郑又平:这个案子其实起源于1993年的时候,台湾有一个叫做“药物药商管理法”,他们把这个法案做了一个修正,修正成“药事法”,但是这个“药事法”出炉的时候,把中药商调剂权给拿掉了,于是中药商同业工会就觉得说他们利益受损,毕竟中药商可以有调剂权的话,对于他们的生意自然是大有帮助,而且这个中间有相当利润可言。于是,当时他们这个工会就汇集了将近4000万新台币,说要去找“立法委员”、找民意代表来疏通。
他们先运作了民进党“立委”,再运作国民党“立委”,然后他们希望这些“立委”为他们在“立法院”里面做提案,开公听会,以及提出质询,对“卫生署”施压力。当然,后来他们就根据这一些委员们在整个“立法”流程当中的发言、联署,还有他们做议程安排等等工作,做了一个贡献度衡量,贡献度最高的人当然就拿最多钱,依次,大家拿到了不同等分的金钱。
调查结果就起诉了其中8位,是哪8位?我们看一下这个里面,这里面包含了邱垂贞、李俊毅,这些都是民进党委员,还有许舒博、廖福本,这个是国民党委员,当然其他还有林光华,还有陈定国、陈鸿基,一共是8位。这8位委员,其实每个人拿的金钱数量是不一样的,邱垂贞拿了最多,他拿了1010万,廖福本要价1000万,实际上只拿到600万,其他人有拿到200万、100万,还有几十万不等。
我们再看下一张图,当时在立法部门开会的时候,这些药商还发动了很多业者到场外抗争,各位看一下这张照片,你就知道当时在议场外的确形成了相当大声势,所以对于整个案件来讲,法官认为说是因为这些委员拿了钱,然后去做违反他们职务上的行为,这样子是严重违法,所以才判以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