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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15: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河北日报》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媒体披露,该办公室将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这一新规在东坡区干部中引起广泛热议。(据8月11日《华西都市报》)
在烟草的危害越来越广为人知,禁烟、戒烟越来越成为世界性文明举措的今天,政府积极倡导禁烟,并鼓励公务员率先垂范,带头禁烟,无疑是一项积极有效、值得肯定的举动。但好事还得办好,戒不戒烟一旦和能否上班挂起钩来,甚至成了上班的必要条件,就不免有变味的嫌疑。
一方面,烟瘾是一种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依赖,并非有了强大的禁令就能一戒了之,即使靠强大的毅力彻底戒除也需要较长的时间。而按照东坡区目前的规定,这一段“戒烟期”岂不成了“戒烟假期”?对这部分人来说,是不是只消说“尚未戒掉”,就可理直气壮地不去上班?这么一来,相应的工作谁来干?相应的责任谁来担?一道禁令反倒给部分人“创造”了偷懒的理由。
另一方面,要求正科级以上干部彻底戒烟,并无法律明文规定。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上班与否与公务员抽不抽烟并没有任何关联,而且,国家有关控烟、禁烟的制度规定所指也是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在家里或其他非公共场所吸烟也要受到这样的限制,不免有“一刀切”、“权力侵犯权利”之嫌。更何况,干部戒烟与否,如何全方位监控,如何督促落实,在操作上恐怕也要面临巨大的难题。
一个于法无据的规定却要郑重其事地施行,一个红头文件的尺度却超越了法律的权威,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而更值得思考的在于,诸如此类的规定,如公务员必须在家种植指定花卉、必须带头拆除私家防盗网、必须在双休日上班,等等,为什么层出不穷?为什么一地被曝光招致舆论批评,另一地仍然没有引以为戒?
一般说来,原因不外乎三点,其一是个别干部过分迷信权力的作用,认为一声令下,成效立显,工作起来简洁高效。其二是初衷良好,更无谋私之心,只是凡事严格要求,以致严格过了头。其三则是少数干部抱定“上智下愚”的落后思想,自以为比群众高明,喜欢简单的指挥、命令。总之,这些地方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如有专家指出的那样,在这种情形下,对于政府行政权力边界的界定,常会随不同的情势而发生“漂移”:个别政府部门或领导干部往往存在扩权、越权冲动和为了某种目的而采取的非法行政行为,而公众也有可能在不自觉中,冀望于政府部门“大包大揽”和“一锤定音”。
所以,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才是消除这类现象产生的治本之策。否则,不但是眉山市东坡区的“戒烟令”免不了无疾而终,各种各样的“命令式”、“强制式”政令还会不断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