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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1日 1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规范人肉搜索应视披露信息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是否合法(资料图片)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31日电(记者 岳德亮)30日下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以58位出席会议的常委会委员全部赞成表决通过《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原一审草案中疑似禁止“人肉搜索”的表述消失的无影无踪。
分析人士指出,浙江省立法机关积极吸纳网络民意,体现出公权力对民意的尊重和包容,值得其他地方立法机构参照和借鉴。
浙江要“禁人肉搜索”引发热议
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
这一条款被媒体以及专家解读为“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一时引起网上哗然。时至今日,在国内一中文搜索引擎中输入“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人肉搜索”关键词,还能找到相关报道1500多篇,网民跟帖数以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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