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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流动就业人员医保今起可跨省转移接续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19: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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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安排,从今天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可以随个人在全国转移接续。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如果你换到另一个城市或另一个省工作,不仅可以带着养老保险走,也可以带走自己的医保关系,从而方便流动就业人员报销医疗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以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跨地区就业时,可以把医保关系从原来的参保地转移到新的参保地。文件还规定,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种医保关系可以互相转移,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障碍。在转移时,要逐步把身份证号码作为参保的唯一识别码,为将来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