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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5日 21: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陈水扁夫妇20年有期徒刑,台检方特侦组日前收到判决书后研究认为,判决违背法令,在25号下午向台湾“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扁家弊案于6月11号二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由一审无期徒刑,被改判为20年,陈水扁儿子儿媳以及亲信等人的刑度也都获减轻。特侦组在扁案判决后,立即与检察官密集商讨,并于上诉期限前1天也就是24号完成上诉书。
检方人士指出,扁案二审所采用的法令,不仅在判决书中有多处矛盾、冲突,在证据认定上也明显违背法令,而且陈水扁家庭贪污金额庞大,但二审仅判刑20年,量刑过轻。因此在50多页的上诉书中,检方分别就机要费、龙潭、南港、洗钱等案情违背法令之处详加论述,包括陈水扁和吴淑珍等10名被告的涉案部分都在上诉范围。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为获得交保陈水扁家庭陆续汇钱回台后,媒体取得陈致中的应讯笔录,陈致中证实扁家除海外7.4亿新台币外,还藏有5亿新台币在海外,是吴淑珍请两位企业人士代为保管,但放在何处连吴淑珍都不清楚。因为这五亿分别是二人托吴淑珍办事的好处费,成了扁家还没到手的“待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