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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5日 20: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在社会转型、矛盾凸显时期,法官群体正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职业风险。
“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捍卫者,法官如果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又何谈维护司法的权威,又何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难掩激动地说。
“法官正在成为一种高风险职业。”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忧虑地说,“这有可能造成大量优秀法律人才的流失,以致于威胁到司法队伍的建设。”
基层法院法官易受侵害
在对全国范围内侵犯法官人身权利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后,陈卫东认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更易成为侵害对象。”
陈卫东说,一方面,基层法院审理大部分刑事、民事案件,直接面对大量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基层法院往往由于财政紧张,安全防范设施不够健全,在突发性事件面前,反应力度不够。
“法官受侵害的地点是不确定的,既可能在法院审判区或办公区,也可能在外出办案现场,还有可能在法官上下班的路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陈卫东说。
在一般人看来,也许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更为危险。但陈卫东认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历来受到严格限制,其人身危险性没有想象得那么大。
“法官人身受侵害事件大量集中于民事纠纷,特别是离婚、赡养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情绪处于极度不稳定状态,法官更容易成为发泄对象。”陈卫东说,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与当事人反复接触,因此受到非法伤害的可能性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