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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15分报道,近年来,关于户籍改革的呼声一直很高。其实,“户籍”本身只是一种登记制度,关键在于户籍准入的各种条件和户籍背后的各种权利和福利,造成了身份差别。
这一条消息来自今天出版的《中国青年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说到,户籍改革的重点,是要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权益和福利,同时又必须找到一种替代性的人口管理手段,以保证人口的有序流动。
国研中心最近完成了一个相关课题的研究,课题组认为:当前户籍改革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使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也就是说只要满足最低的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享受与原户籍人口同等的选举权和就业权,同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以及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和基本免费的初级卫生保健;而被选举权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的享受资格,要具有一定社保参保年限或缴税年限才可获得;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部分与户籍挂钩的特殊行业就业资格、参加高考资格,可以通过更合理的替代性管理手段,有条件地放开。
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了一个新闻通气会,首次公布了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这条信息:公租房申请将不限户籍。也就是说外地人有望入住,不过外地的申请者必须符合这两个条件:一个是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第二个就是已与上海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而这个要求也正对应了“低门槛、渐进式”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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