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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银行公会27号召开理监事会议,研议放宽台湾的银行对大陆自然人及法人授信规定。
台湾银行公会理监事会议讨论了,银行公会会员授信准则修正案,修正的主要是大陆在台企业及自然人授信规定。修订后,大陆自然人不必由海基会、海协会两会认证薪资,在台企业法人也不必再提母公司批准的证书,让大陆企业及自然人在台融资更便利。
此外,因应两岸金融市场开放,台湾银行公会也建议主管机关引进浮动抵押权,让企业更容易向银行取得融资,银行债权也可更有保障。
岛内银行公会会员授信准则原规定,在台无居所的大陆自然人办理贷款时,必须提供海基会、海协会认证的薪资及在职证明。但实务上海基会、海协会要提供这项认证有困难,尤其个人户相当多,两会恐怕无法负荷,因此银行公会研议取消这项规定。
在大陆在台企业向银行融资部分,原规定要求陆企须提供当地母公司批准证书,银行业者认为,陆企既已获台当局经济部门核准在台设公司,就没有必要再要求提供母公司证明文件。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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