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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财政部公布了2010年政府性基金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继今年3月财政部向社会公布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之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在社会公众面前“亮相”,表明政府预算公开正在加快步伐向制度化迈进。
公开透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说,预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政府预算公开有不少新突破,和以往相比,公开的范围扩大,内容增加,解释也更详细。
比如,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就从去年的4张表格扩大到了12张,可以更加完整地反映中央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同时,将预算编制说明也一并公布,以方便社会各界了解预算编制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更好地从预算数据的“数里行间”读出国家方针政策、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
刚刚披露的政府性基金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对收入来源、支出用途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政府性基金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目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基金共43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
在中央财政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的同时,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也迈出了新步伐。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布了本部门的预算,随后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国家统计局和审计署等30多个部委也向社会公开了自家的“账本”。近日,北京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首次把预算“晒”到各自的网站上,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全市45个部门将在5月底之前全部公开其部门预算。
细化账目:是政府部门今后努力的方向
政府公开“账本”,不但要让百姓“看得到”,还要让百姓“看得懂”、“看得清”,这既是预算信息公开的目的,也是政府部门今后努力的方向。
戴柏华说,今年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第二年,在细化内容上有不少可喜的变化。比如,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为23类123款科目,比2009年增加了82款内容,公众可以更详细地了解政府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中,还增加了相关政策解释:今后,对于政府性基金将按照“正税清费”原则,清理到期的基金项目,严格控制基金规模;对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研究扩大试点范围,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这样,公众不但能了解这些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还能进一步了解资金的管理情况和政策走向。
相对于中央预算而言,一些地方和部门公布的预算只有一张表格,表格中只有总数而没有细目,显得过于粗略和简单,让人看了感觉不解渴。
中央部委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今年都是首次公开预算,在内容上不可能一步到位,还需要有一个细化的过程。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市一些部门预算仅公开了基本信息,明年市民将可以看到更为细化的预算报表,现在的“类”级科目将细化至更具体的“款”级科目,使公众更加清晰地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内容。
形成制度:重大民生支出让百姓心中有“数”
政府和部门预算从“秘不示人”到主动公开,确实是一个很大进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同时,广大群众也热切期盼,预算公开应加大力度,进一步向着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内容都应该及时公开,让百姓心中有“数”。
一些公众认为,政府和部门公开的预算不能光算大账、“点到为止”,还应当把群众关心的“公款出国”、“公款吃喝”之类的费用亮出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解释说,预算编制有很强的专业性,很多支出是按类、款、项、目来编制的,公众想要了解的一些支出细账,可能分散在不同的项、目中,在预算里无法直接用一个数字反映出来。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公开预算的同时,还要对一些公众关心的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特别说明。比如,前不久财政部公布了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基本情况,对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是多少,收上来的钱用在了哪些地方等,都给出了详细数据。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加了,百姓这方面疑虑也就减少了。
白景明建议,预算反映的是政府或部门一年收支的安排和打算,而预算执行情况如何,这些安排和打算有没有落到实处,钱花得到不到位,最终体现在决算数据上。因此,政府和部门在预算公开的基础上,决算执行情况也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为了推动地方财政、中央部门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部专门下发了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要逐步规范地方财政预决算报表的格式,并以此为基础,将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决算,按完整、真实、细化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预算安排的“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等,要积极主动公开。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央预算公开的范围,增加预算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细化预算编制,为预算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夯实基础。
责编:吕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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