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学籍管理新办法不许学校开除学生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4日 16: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王思海)自24日开始,北京市正式启用新的《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旧办法。新办法从法律理念和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修订了旧办法中不符合实际的一些规定。

    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李奕24日在解读新办法时介绍说,新办法对学生奖励和处罚的规定,都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法规,去掉了学校可以“开除”学生的规定。

    他认为,旧办法中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学籍,一般是学生违反了校规,但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过去学校简单地提出“开除”的办法已不合适,因此在新办法中已经去掉。这意味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如果学生有违纪违规现象,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可以把学生转移到专门学校(比如工读学校)进行学习,原学校还可以保留其学籍,待学生有明显改进后,仍可以回原学校学习。

    记者还了解到,新办法扩大了在京借读的非京籍学生范围。新跟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京接受义务教育。

责编:霍筠霞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边看边聊

验证码: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