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楼市新政出台未停三套房贷 有保有压较温和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3日 08: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在国务院楼市调控定调一个多月后,重庆楼市新政实施细则终于敲定。据悉,重庆楼市新政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制定,日前形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文件,共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和具体十条调控措施。

  相比起北京、深圳等地细则,重庆细则没有“加码”,调控重点着眼于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没有对三套房停贷作出限制,同时对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纳税人实行财政补助,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被业内普遍认为是在“温和调控”。

  严禁向别墅供地

  区别对待不同群体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减少高档住房上市量

  重庆楼市新政的第一条,便重点强调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明确2010年完成主城区危旧房拆迁362万平方米,“城中村”拆迁420万平方米,棚户区拆迁70万平方米,建成廉租住房22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500万平方米。

  为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细则明确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可以实行行政划拨,危旧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享受相关契税和税费优惠,试点将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第二,要求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加快征用土地进程,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

  第三,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并将高档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上调到2%。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将高档住房项目调整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逐步减少大套型高档住房上市量。

  区别对待不同群体

  限制高档住房和投机型购房消费,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4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房产新政“国十条”。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严格按此贯彻执行,一是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大幅度提高的信贷政策。

  但对于投资及各种自住型的需求,重庆细则表示将实行区别对待:一是明确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契税按1%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对在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主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实行财政补助。执行购房入户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二是限制高档住房和投机型购房消费,新政策重申严格执行国家税费及信贷政策。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不足5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高档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不足5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高档住房交易契税按3%征收。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

  新政策明确表示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首先是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保障划拨土地供应,规范土地招拍挂制度,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的方式和内容,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限制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其次,要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观点

  有保有压 重庆细则较温和

  “国家新政发布一个月,楼市已经明显降温。”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召集开发商进行座谈,开发商普遍反映市场成交量已出现较大幅度萎缩,市场观望气氛浓厚,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国家新政发布以来,重庆楼市运行已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新政“抑投机、遏房价”的成效初显。

  为何没有采取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加码的调控措施?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解释称,与一线城市相比,重庆房地产市场还是比较健康平稳的,“不能别人生病,重庆来吃药。”

  重庆中原地产副总何伟坚表示,与其他城市细则相比,重庆细则更关注民生,政府提出“开发土地”和“建设保障房”的增大供给的做法更加贴近重庆市场的实际情况。综合来看,细则重申了“国十条”的基本精神,表示将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金融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于购房需求有保有压说明调控较温和,预计接下来的3个月内,重庆房价还会以平稳为主。

  □相关新闻

  发改委: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让房产股顷刻失色。

  “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近日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证实,发改委的确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但该规划只是“十二五”规划中一个常规规划,出台的时间也在明年下半年。

  在此前后,另一个关于房产税的政策更是被传得眉目清晰,其中上海先行呼声最盛。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对记者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与这一说法互相验证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

  “楼市调控政策短时期将进入政策冷静期。”央行研究局研究员邹平座表示。包括上述官员在内的更多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短时期内已没有新的政策可出。据华夏时报

  (记者 陈富勇)

责编: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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