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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海峡两岸):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机构10日在蓝绿冲突中初审通过台湾地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规定大陆地区学历得予采认。
10日台湾立法机构内部事务、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经过几轮冲突之后,最终通过了台湾当局行政机构提出的草案版本,规定在大陆地区接受教育的学历得予采认。
此外,联席会议也初审通过了民进党籍民意代表管碧玲等人提出的草案,该草案规定大陆学历在台湾不能作为公务人员考试、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以及教育人员任用的资格。
11日,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初审虽然有点"闹哄哄",但是蓝绿党团还是遵守诺言,没有用肢体冲突进行杯葛,最起码比以前改善很多。
据了解,对于未来大陆学历的适用对象、采认原则、认定程序以及其它应该遵行的事项,将由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拟订,报台湾行政机构核定。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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