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顽症”尚未根治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13: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张蔚然)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听取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人以上,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杨志明表示,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存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顽症”: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些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出现,企业主欠薪逃匿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发生农民工讨薪时遭到伤害的恶性事件。

  二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小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建筑领域中有些地方发包承包不规范导致用工不规范,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层层转包分包、规避劳动合同法律的现象较多。

  三是劳动条件差。在一些高危行业和污染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突出,农民工工伤、职业病多发,有的甚至得不到及时救治。

  杨志明说,在农民工公共服务问题上,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不能享受与城镇儿童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多数地方尚未将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城镇住房建设规划,鼓励农民工进城镇落户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待加快制定。(完)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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