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攻坚,从“加减法”开始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1日 19: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别了 农业税

    对很多农民来说,这张农业税支付单已经成为了记忆,但对于山东省马庙村村民孔凡西来说,却是更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孔凡西曾经做过19年的村委会主任,过去每年都把征收农业税当自己的第一工作重点,也每年为农业税着急上火。为了征税,他和村民的关系搞得几乎都很紧张,老吃闭门羹的他甚至还给村民下过跪。年年难收年年收,农业税成了当村干部时的孔凡西的一块心病。2003年,他最终辞去了村委会主任的职务。

    2006年1月1日,《农业税条例》被正式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终于走下了历史舞台,而孔凡西一家的收入也在这一年开始增加了不少。“以前三亩多地要交400多块钱的税费,现在不光不收了,每亩再补20多块,三亩地老百姓纯拿460元。 ”今年,孔凡西家一亩地就可以挣到1400多元,三亩地上的总收入一下子就从两千多元涨到了四千多元,比过去翻了一番。在家里添置了洗衣机、摩托车,换了新彩电之后,今年孔凡西开始打算明年给老伴儿、小孙子和自己都上保险。

    农业税的历史最早要追溯到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曾经,农业税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几十年来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基石。新中国成立的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入的40%。对农民收取农业税,以及对农产品的低定价,在较长时期里是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重要内容,由此也形成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剪刀差”。然而,当中国开始走入工业化阶段,却面临着农业效益低、农民收入少、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等问题。“三农”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块“短板”,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于是,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开始陆续出台。

    2004年,取消牧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部分省份降低或免除农业税。

    2005年上半年,中国22个省免征农业税;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一系列“减法”做完,农民走入了“无税时代”,增收有了砝码。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1250亿元。但一位人大代表指出这只是一个“小数字”。因为1250亿平均分摊到全国近9亿农民的身上,人均只有138元左右。因此,有关专家和代表都表示在少取、多予的政策中,当前更应该在多予上下功夫。“要尽快改变农民的生存状态,最重要的措施是进一步拓展增收渠道,帮助农民找到挣钱的门路,打造一个能让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的确,在三农问题上,我们还有更多的“加法”要做。

     

中国网络新闻台“两会”特别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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